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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向小17岁情人转162万 妻子起诉 法院称严重违反公序良

发布时间:2025-05-18 00:32

哎,最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内出轨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案,判决结果出来后,可真是让人大吃一惊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据了解,原告刘某和被告谢某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已经持续了二十余年。从2018年开始,谢某竟然与比自己小17岁的龚某发展出了不正当男女关系,而且这一关系一直持续到现在。在这期间,谢某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多次向龚某转账,累计金额高达162万余元。

2018年情人节和谢某生日那天,龚某分别向谢某转账1314元和666.66元,还附上了表达爱意的备注。2019年10月,刘某发现丈夫与龚某的不正当关系后,谢某曾写下保证书,承诺与龚某断绝关系,回归家庭。之后谢某与龚某的关系并未彻底断绝。

2022年12月左右,因为谢某与龚某的关系出现矛盾,龚某竟然前往刘某的住处骚扰,甚至以服毒自杀相威胁。刘某无奈之下报警,并将龚某送往医院救治。事后,龚某曾向刘某保证不再纠缠谢某。2024年1月,刘某及其近亲属多次接到贷款平台的催收电话,才得知谢某欠有高额贷款未还。经与谢某沟通,刘某发现二人仍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且龚某以多种理由向谢某索要钱财。

面对刘某的指控,龚某辩称与谢某之间的经济往来并非赠与,而是基于借款和还款。法院经计算确认,谢某向龚某的转账金额确实高达162万余元。法院认为,在刘某与谢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谢某与龚某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此行为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及家庭伦理道德。谢某在未征得刘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龚某,损害了刘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权益。

法院最终判决谢某向龚某转账162万余元的法律行为无效,龚某需全额返还该笔款项及相应利息。这判决结果不仅维护了刘某的合法权益,也对婚内出轨及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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